各位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及《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办法 》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委员会研究,决定:
拟推荐2017级研究生刘祥震、郎晓丽2名同学为校级“学术之星”;
拟推荐2017级研究生李倍倍,谭宁、徐文娟、郑鉴洋、李凤珍、范巧玲、黄乐乐7名同学为校级“实践之星”。
公示时期为2019年12月11日—12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7970171,797247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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