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2018年春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及资格审核工作已初步完成,为了做好学位论文预答辩及相关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本学期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预答辩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申请人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三)申请人已完成学位论文并修改成稿。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预答辩(3月29日下午2:00)。预答辩分组参照论文开题分组名单。每组设1 名预答辩秘书,专职负责预答辩具体工作。
(二)提交送审论文(3月30日-4月8日)。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按照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提交送审论文,并提交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导师审核同意。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9日)。所有经导师同意,推荐、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均须进行检测。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电子版论文,由学院按要求提交校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按照学校规定分别处理。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未提交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本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
(四)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4月10日-4月16日)。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20%且≤30%的,可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复检,达到要求的可直接送审;复检仍不能达到送审标准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五)学位论文评审(4月17至5月10日)。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以《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六)学位论文答辩(5月底)。具体时间及相关工作学院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硕士论文预答辩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预答辩专家应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就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论文工作量、学术规范等进行重点审查,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预答辩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做出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按要求修改后通过,不通过三种。
学位论文在中期检查后,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换论文题目。如有充分理由确实需要更换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导师提交书面说明并签字后,提交预答辩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结果为“通过”的申请人,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向学院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答辩结果为“按要求修改后通过”的申请人,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经导师再次签字确认,向学院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向学院提交修改说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四)对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申请人可以向学院分委会提出申诉,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异议表”。学院分委会接到申诉后,学院分委会组织答辩,并做出后作出是否同意送审的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在论文送审前报校学位办审核备案。
(五)学位论文评阅结论为:同意答辩,同意修改后答辩,修改半年后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两位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半年后答辩”者,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评阅。两位专家评阅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者,本次学位申请程序中止。
评阅专家中有一位的评阅结论为“修改半年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经申请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可另送一位专家复审。盲审论文复审须按照盲审要求进行。复审结论为“同意答辩”或“同意修改后答辩”视为评审通过;复审结论为“修改半年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则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至少半年后重新送审。
(八)其他事宜按照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9日
版权所有©西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登录 甘公网安备62010502000939号 陇ICP备170004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