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凡初试分数达到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在全面了解调剂生情况后,择优确定拟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3月21日前正式公布。
3.已接收免推生不参加此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3月22日上午,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地点:教学5号楼2楼)。
3月22日下午:14:30-16:30(至少提前20分钟到场),专业课笔试(地点:教9-C104)。
3月22日晚:19:30-21:30(至少提前20分钟到场),专业课加试(地点:教9-C104)。
3月23日上午:8:30开始(至少提前20分钟到场),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及英语听力、口语面试)(地点:教学5号楼2楼、3楼教室)。
综合情况面试若23日上午进行不完,顺延至23日下午。
3月21日、25日、29日和4月1日体检。考生可自主选择到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
三、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课笔试(软件工程和数据库原理综合);
2.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离散数学和数据库原理)。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
1.复试采取笔试形式,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
综合面试小组由5-7名教师组成。外语测试由外语学院专任教师主持,至少两人。
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交叉进行。
面试全过程全程录音。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3.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及网络教育考生)加试课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4.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五、调剂原则及程序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2016年国家硕士研究生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相同,专业业务课相同或相近。
4.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学术型专业调剂。
5.不接收同等学力、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和少干计划考生的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申请。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报名。
2.学院审核。全面了解调剂生情况,依据学校调剂原则择优确定推荐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3.学校审定。研究生院对学院拟定的调剂名单进行审核并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4.学院组织复试。学院对确定的调剂考生组织复试,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院。
5.学校发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
六、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
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 chsi.com.cn/xlcx/rhsq.jsp)。
2.往届毕业生:
①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相关证书需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六、录取
1.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7+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公示。
3.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时,若复试合格须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以后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4.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其它
1.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2.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3.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兰州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5号楼)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972471
QQ群:57901539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
版权所有©西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登录 甘公网安备62010502000939号 陇ICP备170004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