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组 长: 党小超
副组长: 杨启毅 王彩芬
成 员: 任小康 蒋 芸 杨志成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凡符合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条件,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院的考试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2、专业复试。时间:
四、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专业学位硕士生增加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
五、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由教师现场出题,学生现场回答,每位教师现场打分的方式,最后算出平均分为学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作为综合排名的依据。
六、公示及上报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参加复试的全部学生的复试成绩、录取专业、研究方向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受学生名单按要求上报学校。
七、录取
1、学校对复试合格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接收待录取确定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其它
1、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2、其他事宜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执行。
3、本次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3、联系方式 :
学院地址:甘肃兰州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5号楼) 邮编:730070
联系电话:0931-7972471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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